真是怕什么來什么。前些天筆者剛撰文批評廣州太古匯27樓玻璃墜落后遭遇政府監管部門“踢皮球”、玻璃幕墻安全現狀堪憂,上海6日就發生了一女子被從天而降的玻璃割破鼻子,可能導致毀容的慘劇。
消息傳出,公眾對玻璃幕墻安全性的擔憂自然進一步加劇,倒是廣州市建委、市房管局等對玻璃幕墻負有監管責任的政府部門表現可謂淡定。從7月24日太古匯發生玻璃墜落一事至今已有半個月時間,不但玻璃墜落原因沒查清、沒向社會公布,連太古匯玻璃幕墻該由哪個部門監管也沒搞清,至于向市民承諾做好玻璃幕墻的保養及監管什么的,則更是奢望。
或許有必要再提醒一下監管部門,玻璃幕墻的隱患到底有多嚴重,以下羅列的只是自2007年以來廣州市玻璃墜落導致人員受傷的不完全報道:
2007年9月2日,天河區龍苑大廈一玻璃墜落,致一男子左手臂肌腱被割斷;2009年4月9日,中山大道一玻璃墜落,致一名僅7個月大的男嬰額頭3處明顯撕裂傷,縫13針;2010年3月1日,中山五路五月花商業廣場一玻璃爆裂,劃傷一阿婆;2010年7月29日,天河科技園一寫字樓一玻璃墜落,致一女子全身15處受傷;2010年8月31日,珠江新城一扇鋁合金窗墜落,致一女子腦出血、頸椎骨折等多處內傷……
應該說,從廣州玻璃幕墻的密布程度、從近年屢屢發生玻璃墜落事故的現實來看,追問誰是玻璃幕墻墜落的下一個受害者并非危言聳聽,但讓人不解的是,面對這些血淋淋的事實,監管部門卻一直沒有給予足夠的重視。
其一表現在政府部門的監管責任至今沒有厘清。國家建設部2006年底頒布了《既有建筑幕墻安全維護管理辦法》,廣東省建設廳2007年也出臺了《既有建筑幕墻安全維護管理實施細則》,二者均規定,建設行政主管部門負責對本行政區域內的既有建筑幕墻安全維護實施監督管理,但這具體應落實到廣州市哪個部門,卻一直無人認領。市建委2010年8月間曾就此問題打報告向市領導反映要明確責任,惜乎不見下文。這不,上個月太古匯掉玻璃,建委就推給房管局,房管局又推給建委。
其二是玻璃幕墻建檔工作從未展開!都殑t》規定,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應組織進行既有建筑幕墻基本情況普查,建立檔案;省人大代表林小紅2007年時也提議建立玻璃幕墻的“戶口”檔案管理制度,惜乎普查、建檔工作始終未見行動。若政府部門連全市玻璃幕墻的使用及保養情況的一手資料都沒有掌握,談何管理?
其三是玻璃幕墻的檢測鑒定市場十分混亂。《細則》規定,幕墻工程竣工驗收一年后,應對幕墻進行一次全面的檢查,此后每五年應檢查一次;建筑幕墻工程自竣工驗收交付使用后,原則上每十年進行一次安全性鑒定。但有專家表示,從事幕墻檢測鑒定的有設計單位,有施工單位,有科研機構,也有皮包公司,有些鑒定單位根本沒有任何資質。
可以說,正是政府監管部門管理上的混亂和不作為,縱容了玻璃幕墻成為懸在城市上空的“定時炸彈”,眼下,必須督促監管部門厘清責任,開展工作,盡最大努力避免廣州出現下一個被玻璃砸中的受害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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